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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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比较不错,一开始看有房间,晚上再看就没了,第二天再看又有了,看来这个酒店挺不错,估计大家都是看来评论,来抢这个酒店。就是酒店在城边,稍有不便,幸好打车还比较方便也不贵
会员2295:好评
酒店楼层只有3层,过道走廊布置的很艺术,有档次,房间内也不错,每天服务员还赠送些吃的,啤酒水果等,出门就是党河,夜景非常美,一次很不错的旅行
会员1149:好评
真的是很好的选择,虽然不在市中心。但是周边的配套设施已经比之前好很多。牛肉面,火锅之类的都有的。最重要的是真的休息的很好。服务一直也很温暖,强烈推荐。